從7月1日起,我市對市城區建筑工程項目征收價格調節基金,收取的基金主要用于向低收入群體發放臨時補貼。這是記者從市物價部門獲得的消息。
我市的建筑工程價格調節基金從2000年7月1日起開始征收,后因扶持房地產業的發展,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2010年,市政府召開會議,決定從今年起重新征收建筑工程價格調節基金。物價部門經過半年的調研,制定了相關的標準細則,決定從7月1日起,嚴格按照《價格法》,對武陵區、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柳葉湖旅游度假區新報建開工的建筑工程項目征收價格調節基金,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積進行征收,征收標準為住宅每平方米2.5元,非住宅每平方米3元;其他建筑工程按工程預算總造價0.2%的標準征收,由建設單位在辦理報建手續時繳納。